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18日15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名称 权证号 权利性质 所在楼层 装修情况 建筑面积(㎡)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元)
1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1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210.54 101649 50000
2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2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210.54
3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3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210.54
4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4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181.34
5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5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181.34
6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6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96.98
7 灵湖安置小区S4栋社区服务设施-7 无 非住宅 1-2 毛坯 260.87
合计 1352.15 101649 50000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字(2026)第18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拍卖人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本次标的整体招租,目前为空置状态,面积约1352.15㎡,租赁期限为5年,装修期为5个月(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租赁起止时间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
4.租金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未支付下一期租金,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可单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竞买。
6.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装修的保证金、水电费、通讯费、保安费、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拆除墙体及进行违章搭建,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方悬挂招牌、广告牌等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9.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标的周边邻里关系。
10.租约期满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1.标的交付方式: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详情咨询:18170326388(胡)
13879358909(蒋)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