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6日10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信州区同心景苑、天佑雅苑、东都花园、施家山、天佑二期等共计38处房产招租,详见清单:
拍号 序号 位置 用途 层数 建筑面积约(m2) 租期 首年起拍价 房屋状态 竞买保证金
1 1 同心景苑北面1号楼1-2层7号商铺 非住宅 1-2 668.22 伍年 64152元 空置 3万元
2 2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13号楼79# 非住宅 1-2 211.1 伍年 20268元 空置 1万元
3 3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13号楼80# 非住宅 1-2 211.1 伍年 20268元 空置 1万元
4 4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13号楼81# 非住宅 1-2 270.18 伍年 25932元 空置 1万元
5 5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13号楼82# 非住宅 1 116.68 伍年 8400元 空置 0.5万元
6 6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13号楼83# 非住宅 1-2 282.86 伍年 13572元 空置 0.5万元
7 7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4# 非住宅 1 90.48 伍年 6516元 空置 0.5万元
8 8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5# 非住宅 1-2 301.6 伍年 14472元 空置 0.5万元
9 9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6# 非住宅 1-2 211.12 伍年 10128元 空置 0.5万元
10 10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7# 非住宅 1-2 211.12 伍年 10128元 空置 0.5万元
11 11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8# 非住宅 1-2 211.12 伍年 10128元 空置 0.5万元
12 12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89# 非住宅 1-2 211.12 伍年 10128元 空置 0.5万元
13 13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90# 非住宅 1 116.29 伍年 8376元 空置 0.5万元
14 14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9号楼91# 非住宅 1-2 243.98 伍年 11712元 空置 0.5万元
15 15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5号楼97# 非住宅 1 116.71 伍年 8400元 空置 0.5万元
16 16 同心景苑西面商铺5号楼98# 非住宅 1-2 244.03 伍年 11712元 空置 0.5万元
17 17 东都花园81#1-7号店铺 非住宅 1-2 218.4 伍年 52440元 2026年7月15日 2万元
18 18 东都花园82#1-6号店铺 非住宅 1 63.93 伍年 16200元 2026年7月15日 0.5万元
19 19 茶圣路35号1幢1-1 非住宅 1 19.74 伍年 3336元 2026年7月31日 0.2万元
20 20 茶圣路35号1幢1-2、1-3、2-1、2-2 非住宅 1-2 245.85 伍年 26340元 2026年6月30日 1万元
21 21 东都花园79#1-7号店铺 非住宅 1 42.53 伍年 15540元 空置 0.5万元
22 22 东都花园80#1-1号店铺 非住宅 1-2 121.35 伍年 26940元 空置 1万元
23 23 天佑雅苑4#1-1号店铺 非住宅 1 49.72 伍年 9600元 空置 0.5万元
24 24 天佑雅苑4#1-2号店铺 非住宅 1 82.605 伍年 15960元 空置 0.5万元
25 25 天佑雅苑4#1-3号店铺 非住宅 1 87.825 伍年 16980元 空置 0.5万元
26 26 天佑二期3#1-3号店铺 非住宅 1 71.62 伍年 5280元 空置 0.2万元
27 27 天佑二期3#1-4号店铺 非住宅 1 71.62 伍年 5280元 空置 0.2万元
28 28 天佑二期3#1-5号店铺 非住宅 1 145.4 伍年 10800元 空置 0.5万元
29 29 天佑二期3#1-6号店铺 非住宅 1 94.2 伍年 6960元 空置 0.2万元
30 30 天佑二期4#1-1号店铺 非住宅 1 81.95 伍年 6060元 空置 0.2万元
31 31 天佑二期4#1-2号店铺 非住宅 1 81.95 伍年 6060元 空置 0.2万元
32 32 天佑二期4#1-3号店铺 非住宅 1 81.95 伍年 6060元 空置 0.2万元
33 33 天佑二期4#1-4号店铺 非住宅 1 142.3 伍年 10500元 空置 0.5万元
34 34 天佑二期4#1-5号店铺 非住宅 1 95.32 伍年 7020元 空置 0.2万元
35 35 天佑二期4#1-6号店铺 非住宅 1 161.79 伍年 11940元 空置 0.5万元
36 36 天佑二期5#1-2号店铺 非住宅 1-2 206.88 伍年 25200元 空置 1万元
37 37 东都花园66-7号仓库 非住宅 1 19.47 伍年 3300元 空置 0.2万元
38 38 东都花园66-8号仓库 非住宅 1 19.47 伍年 3300元 空置 0.2万元
二、拍租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认其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不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该承租方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163号评估报告以及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2026)字第115号《评估报告》。
2.资产到期重新拍租后,原承租户未取得使用权的需在1个月之内搬离。
3.资产免租装修期:500m2(含500m2)之内均给予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500-1000m2(含1000m2)均给予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1000m2以上均给予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含在合同期内。
4.每段拍号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见标的清单。
5.标的原有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买须自行提供“优先权”合法证明材料。
6.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年为一期支付租金,并缴纳等同于首年最终竞得价2个月租金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首次应缴纳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日内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7.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拍卖价款、承租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标的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可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处理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承担相关责任,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10.承租方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参加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证件是否可以顺利办理,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因“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无法办理”等理由否定成交结果。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标的的消防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整改或完善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并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11.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粉尘、有污染、危险化学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承租方如果从事禁止租赁的业态,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12.招租标的涉及的水电费、通讯费、保安费、保洁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缴纳(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元/月)。如需水电开户,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13.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14.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6.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涉及人身安全、用电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7.违约责任: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招租方解除合同的,招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工器具外,其余装修等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18.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19.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五、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6年8月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报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66号五桂座2#1518
联系电话:游女士15807033644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