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日期:06-04
滑县武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武振美:
经查,你(公司)在参与上饶经开区功能品质提升信江河堤生态修复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投标时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向你及公司送达(饶经开)综合执法(ZJJ罚决)【2026】5号、(饶经开)综合执法(ZJJ罚决)【202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逾期未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若超过6个月未缴纳罚款,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93-8462582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