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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2幢共16处房地产招租(五年)拍卖公告(3)

日期: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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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2幢共16处房地产招租(五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2幢共16处房地产招租(五年)

标的号 坐落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拍保证金(万元) 租期/免租期

1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12室 100.23 1.5756 0.5 租期5年,设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计算在租期内

2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11室 100.23 1.5756 0.5

3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10室 100.23 1.5756 0.5

4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9室 100.23 1.5756 0.5

5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8室 88.62 1.3931 0.5

6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7室 90.37 1.4206 0.5

7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6室 90.37 1.4206 0.5

8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2幢1-5室 90.37 1.4206 0.5

9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4室 90.37 1.4206 0.5

10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5室 90.37 1.4206 0.5

11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6室 90.37 1.4206 0.5

12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7室 90.37 1.4206 0.5

13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8室 88.62 1.3931 0.5

14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9室 100.23 1.5756 0.5

15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10室 100.23 1.5756 0.5

16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五路6号1幢1-11室 100.23 1.5756 0.5

二、拍卖方式:采用一家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国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盛评字(2026)第03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期及租金递增方式:租期5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租期内),并缴纳等同于首年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得在资产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违约方还需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5.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及原有配套设施,招租方也不对承租方进行装修补偿。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8.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9.承租方不得无证经营。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11.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及上饶市产权交易所不负责标的的交付。

1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及租赁合同。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5月22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