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招租(十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约(㎡) 所在楼层 起拍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备注
1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3号 97.3 1 46704 10000 3
2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2号 4 1 1920 1000 3 理发店
3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6号 8.5 1 1836 1000 3
4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6号旁 2.8 1 600 300 3 打印店
5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11号 172 1-2 22704 5000 3
6 上饶市八角塘住宅 101.76 2 9840 3000 3
7 上饶市八角塘住宅 81.55 2 7884 3000 3
8 上饶市八角塘住宅 43.65 2 4224 1000 3
说明: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缴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1.标的名称: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招租(十年)。
2.标的概况: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招租(十年),此次招租标的建筑面积合计9797.19㎡,实际用途为商业,现处于空置状态,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 结构 用途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天伦宾馆) 钢混 结构 商业 1-9/9 8172.18 整体拍租,起拍价64.8678万元/首年 20 空置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天伦宾馆)附楼 钢混 结构 商业 1-6/6 1625.01
合计 9797.19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标的门前空地及停车场不在产权范围内,如需使用,请与所有权人自行协商;③演艺中心与标的存在共通处,如消防通道等,该共通处的装修改造由承租方与演艺中心所有权人自行协商。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保留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承租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丰富运营经验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承租方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具备酒店、文旅项目投资、装修或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平洪房估字[2025]第12019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为10年,给予6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递增标准:装修免租期过后开始计算租金,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年度租金,租金缴纳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租期内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3%,第十年不递增,同上一年度;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期半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半年度房租),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完成场地恢复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需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5个自然日,足额缴纳下一期半年度租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欠缴租金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半年度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若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招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在装修过程中确需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招租标的的安全质量。
7.标的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保安、物业、保洁费等)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租赁期间,严禁承租方以标的(原天伦宾馆)的名义进行融资,且不得将本项目转租、分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与其员工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律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须结清所有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支出费用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同时,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房屋中所装修的物品(可移动的物品除外),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场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2.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招租方案》和《租赁合同》。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
2.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1.成交确认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签订合同、不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2.承租方之间恶意串通;3、伪造材料报名、冒名竞买。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联系电话:13576326898郑女士 15179368736欧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