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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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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饶日报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路152号鑫旺商城103号、紫阳镇城北安置区与清华东路房产转让拍卖公告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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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饶日报》刊登的江西省婺源县紫阳镇城北安置区县幼儿园D104号与婺源县紫阳镇清华东路2号107店2处房产转让拍卖公告,现进行修改,以下列公告为准。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10时起至上午11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婺源县紫阳镇星江路152号鑫旺商城103号、紫阳镇城北安置区与清华东路房产转让,详见下表:

序号 原产权证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用途 所在层数 结构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赣(2023)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8225号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路152号鑫旺商城103号 55.4 商业 1层 钢混 46.48925万元 5

2 赣(2023)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6560号 婺源县紫阳镇城北安置区县幼儿园D104号店 44.6 商业服务 1层 钢混 整体拍卖,起拍价44.5万元 10

赣(2023)婺源县不动产权第0006561号 婺源县紫阳镇清华东路2号107店 62.07 商业服务 1层 钢混

二、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2025)房估字第146号】。

2.拍卖成交后,产权权属过户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因转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因受让不动产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到2次过户,第一次过户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4.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房产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产权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协助办理。

6.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天内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7.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与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标的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报名事宜: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文件进行实名认证。

2.点击拍卖企业,搜索“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找到拍卖标的进行报名。

3.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9日17时止,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络报名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进行线下报名确认资格。报名时交纳资料费500元(一经报名不退),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支持线上缴款),保证金于2026年3月29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0103090000098563,开户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3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咨询电话:13097393700 徐先生

13307937368 张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09室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