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岭中心幼儿园房地产租赁权(5年)拍卖公告
日期:01-22
受委托,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1日(星期日)15时整,在广丰区翁岭村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名称 房产用途 房产所在层/总层 房产 结构 房产参考面积(㎡) 租期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岭中心幼儿园房地产租赁权 商业 1-2/2 钢筋混凝土 528 5年 3.17 1
二、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①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正捷【2026】(房估)字第01017号。②租期5年,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次年起每年租金递增1000元,租赁起止时间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租金按年支付,提前一个月付清次年租金;租赁保证金10000元。③本次租赁房地产未办理权属证明,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附属构筑物、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他设施,租赁房地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租赁房产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功及成交总价。④买受人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觉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自觉遵守委托人及所辖区域的统一规划及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⑤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重新修缮或装修计划需经委托人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⑥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自主经营,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可转为应付价款;未竞买成功者,竞买保证金按原账户退回。⑧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委托人负责协调解决,拍卖成功的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情请见《拍卖文件》。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17时止。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账号58030188000063509】
详情咨询电话:18070436869
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