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公资交ggz2026-52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规程,定于2026年2月9日16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举行“上饶市信州区白鸥园市场整体经营权招租(五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资产坐落 所在 楼层 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 (年) 起拍价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上饶市信州区解放路9-15号 1-2 11036.62 5 304.61 90 70
说明:白鸥园市场为上饶市中心城区大型百货类商品交易市场,建筑面积11036.62平方米,【赣(2023)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7793号】,主体结构包含一楼、二楼(含上下夹层,其中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鸥园分局所用区域除外),现有存量商户195户。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交易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1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5年,租金不递增,自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15日,将当年度租金足额支付至产权方指定账户。首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7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完成场地交接后,招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水电费、通讯费、保安、物业、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及安全责任。
8.租赁期内,为保持市场稳定,对于签订了2025年底续租确认书的195户存量商户,承租方应予保留其摊位及继续经营的资格。若因市场整体业态规划调整确需对少数零星铺位进行调整,承租方需与相关经营户协商一致,并就租金、搬迁、补偿等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内承租方原则上应保证原市场管理团队8名员工继续在岗,并确保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有标准(若法律法规调整或经协商一致变更的除外)。原8名员工薪酬总额43.87844万元(基于2025年基数),其中工资总额28.59168万元,五险总额7.28676万元,其他福利总额8万元。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若计划对市场进行整合、分片招商、业态调整或实施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改建),须在符合市场规划和业态需求的条件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相关实施方案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含规划图、施工图等)报产权方审核,经产权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零星铺位的布局调整,可由承租方自行决定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所有改造、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向市场内存量商户收取的首年铺位租金按现行租金标准执行。自第二租赁年度起,承租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租金标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前需提前60日公示,公示期内商户反馈意见的,承租方需书面答复;所有调整将遵循平稳、有序的原则,年租金调整幅度应具有合理性与预见性,以维护经营户的经营稳定与合法权益。对于新招商引入的商户,其租金标准由承租方依据届时市场情况独立确定。承租方向商户收取租金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即一年一收)。
12.承租方向商户收取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含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费用),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9.5元/平方米/月(无公摊面积铺位原则上不得高于11.9元/平方米/月执行),空调费另计。市场的水、电、网、维护维修、人工、税费等成本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须直接负责市场的整体运营管理,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运营权或以市场名义对外举债担保。其应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包括维护经营秩序、处理消费投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的监督管理。
1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5.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6.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7.标的由产权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8.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19.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0.此次招租事宜由上饶市信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信州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与上饶市信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公告与租赁合同叙述不一致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2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2月5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13576326898 郑女士 19079331197 程女士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