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鄱阳县田畈街客运站、老广播电视局商铺招租(5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鄱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两处房产招租,标的1为田畈街客运站,标的2为老广播电视局2,招租年限为5年,每套招租标的详细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物 坐落位置 建筑总面积(㎡) 用途 所在层 租赁期 (年)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 (元) 标的状况
1 田畈街客运站 鄱阳县田畈街镇 750 商用 1-3F 5 72000 101000 原租赁已到期
2 老广播电视局 2 老广播电视大楼自西向东第2间 100 商用 1F 5 72000 101000 空置
二、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的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30日11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竞买报名资格: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资金证明(不低于3个月租金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情见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房简字第 2006013202510000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租金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4.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签订合同:缴清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标的交付:标的由招租方保管,成交后由招租方负责清场并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承租方。
7.标的水电开户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水电费、通讯费、保安、物业、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房产不得用于经营和保管危险物品,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要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10.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结清所有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支出费用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1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房屋中所装修的物品,可移动的物品除外。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场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支付交易费及拍卖佣金。
1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单位及个人需要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资金证明(不低于3个月租金的存款证明)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3507030101(郑先生) 13507030109(周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