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遵(1120年—1174年),字景严,饶州鄱阳(今鄱阳县)人。南宋名臣洪皓次子,与兄洪适、弟洪迈并称“三洪”,三人同中博学宏词科,同朝为官,堪称历史佳话。洪遵一生不仅政绩卓著,在学术上亦著述宏富,更以其清廉自守、勤政爱民的为官之道,成为南宋历史上一位备受敬仰的人物。
洪遵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与忠义世家。其父洪皓是南宋著名的爱国使臣,建炎三年(1129年)出使金国,被扣留十五年,坚贞不屈,被誉为“宋之苏武”。洪皓的忠义精神与爱民情怀深深影响着洪遵。洪皓早年任秀州司录事时,遇大水灾,他冒“不赦之罪”开仓赈济,并截留浙东纲米救灾,称“宁以一身易十万人命”,被百姓尊称为“洪佛子”。这种以民为本的理念,成为了洪氏家风的核心理念。
在父亲滞留金国、母亲去世的艰难岁月里,年轻的洪遵与兄弟们在僧舍中刻苦攻读,“夜枕不解衣”,展现了超乎常人的坚毅与早熟。绍兴十二年(1142年),洪遵与兄洪适同中博学宏词科,洪遵更是高中魁首,被赐进士出身。宋高宗得知他是洪皓之子,赞叹道:“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洪遵入仕之初,授秘书省正字,而当时的秘书省长官是权相秦桧之子秦熺。洪遵不肯阿附,两年未得升迁。这种不趋炎附势的品格,在他早期的仕途中就奠定了其清廉自守的基调。
绍兴十三年(1143年),洪皓全节归宋,却因反对秦桧的投降政策而遭贬谪。洪遵也受到牵连,被外放为常、婺、越三州通判。即便家族遭此不公,洪遵也未曾动摇自己的原则与气节。
洪遵始终秉持“以民为本”的思想。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平江、湖州、秀州遭遇水灾,农民流离失所。当地官府不仅不减免赋税,反而将一年一次的征税改为夏秋两次征收,加重百姓负担。洪遵愤而上奏:“方今麦价不下于米,积困之民,朝赈暮贷,犹惧不济,奈何指夏为秋,衍一为二,使之剥肤椎髓,终挤乎沟壑乎?”他请求免除三州遭水灾人家的折科钱,最终为朝廷所采纳。
乾道六年(1170年),洪遵知太平州(今安徽当涂一带)时,恰逢圩田毁坏,百姓失业。他征集民工数万人兴修圩田。时值严冬,天寒地冻,洪遵亲自深入工地,“载酒食亲饷馌,恩意倾尽,人忘其劳”。在他的感召下,圩田终于修成,周长绵延四五千里,包含四百五十五处圩口,使数万亩农田恢复生产,旱涝保收。
洪遵在吏部任职期间,大力整顿官场积弊,彰显其清廉作风。
当时,选人诣曹改秩(候选官员等待考核升迁)时,吏员常常倚仗职权,巧立名目,索取贿赂,否则便故意拖延不办。洪遵到任后,明确规章制度,照章办事,草除了这些恶例,使得“吏不敢欺”。
他对勋臣子孙超越等级位居台省的现象也深恶痛绝。洪遵反对按出身而非才能的升迁方式,他直言进谏:“侍从,朝廷高选,非如磨勘阶官,安有迁序之制?”
洪遵的清廉,不仅体现在拒腐反贪,更体现在他宽广的胸怀和公私分明的态度上。洪遵知太平州时,前任知州周璙曾因弹劾洪遵而心生愧疚,未等交接便匆忙离去。洪遵追赶十余里为其饯行,并安慰他说:“过去你弹劾我也是出于对朝廷的忠心,我有什么可怨恨的呢?”这种以公义为重、不计个人恩怨的胸襟,令时人赞叹不已。
洪遵不仅是一位能臣廉吏,还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著述宏富。他所著的《泉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钱币学专著,收录钱币348品,引据前人著作多达九十余部,且均详细注明出处,保存了大量古代钱币学的珍贵资料,是中国钱币学的奠基之作。该书体例严谨,考订审慎,保存了许多上自南朝、下至北宋的钱币学论说,对后世影响极大。近代钱币学家丁福保曾称赞《泉志》保存的资料“一字千金”。
此外,他著有《洪氏集验方》。这部医书所载药方均注明出处或来源,并说明药品、剂量、炮制和用法,具有很高的医学价值。例如,“苁蓉茸附圆”注明是“丞相兄(洪适)旧苦脚气,自服此药,十余年不作”。他还著有《翰苑群书》《翰苑遗事》《小隐集》等,涉及文学、史学、棋艺等多个领域,充分展现了其深厚的学养。
乾道六年(1170年),洪遵起知信州,后徙知太平州。在太平州任上,他成功修筑圩田,为民造福。此后,他又转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宋孝宗曾特意晓谕当制舍人范成大,褒奖他的政绩,并准许他入朝觐见。
洪遵于淳熙元年(1174年)去世,年仅五十五岁,谥号“文安”。
纵观洪遵一生,他继承了洪氏家族“忠贞爱国、清廉爱民”的家风,无论在朝在野,始终心系社稷民生。其学术著述严谨求真,其执政为官清正廉明,其为人处世宽厚仁德,堪称南宋一代贤臣的典范。
(任克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