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国控综合供能站)场地内广告位招租(3年),用地面积约9亩,可做广告位的围墙面积约208平方米(对于具体是否可用于广告位,以相关部门许可为准)。起拍价: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为承租户;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5]第07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标的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首期年度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二年起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等前提下,由招租方于租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5.承租方在使用期限内应当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5)25号】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户外广告整洁、完好,及时更换清理破损、陈旧版面,保持整洁美观、安全,不得影响市容,不得破坏场地内的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场地内其他经营方的正常营业,承租方在取得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后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责任,每年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交招租方备案。安全检查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达到安全要求。使用期限内户外广告设施倒塌、脱落等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在场地内放置广告设施的内容和数量,应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入场,放置在围墙的广告设施不能高于围墙高度,广告设施放置的位置应科学合理,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如有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无偿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
8.在租赁期内,因政府相关政策改变或招租场地需要拆迁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要求任何补偿和赔偿,并无条件退出标的,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9.标的成交后,标的由招租方以现状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10.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有效证件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楼
联系电话:13097393700徐 13307937368张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