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敬老院房屋及场地招租(五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名称 坐落 房屋 结构 层数 房屋面积约(㎡)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建筑物1 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敬老院 砖混 1-3层 1442.30 6.9794 5 含场地面积900㎡
2 建筑物2 砖木 1层 121.72
3 建筑物3 砖木 1层 54.61
4 建筑物4 砖木 1层 83.66
合 计 1702.29
说明: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拍卖方式: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17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本次拍租标的租期5年,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每一年为一个缴纳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年度租金。
4.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租赁期满后,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由招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5.承租方须在付清所有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标的成交后,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8.因政府规划调整、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其他未作约定事宜由《拍卖会资料》、《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10.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未经招租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转租、分租或转让经营权。
11.标的现空置。标的由招租方负责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李女士 18370063175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