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博能·信江府41间商铺招租拍卖,拍租总面积约为4048.82㎡,均为框架结构,其中商铺以整体承租优先,整体承租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如无整体承租竞买人,则按单个商铺依次进行竞拍。标的信息、起拍价等详见表:
标的
坐落位置 标的名称 面积
楼层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位于上饶市广信区滨江西路11号 信江府43幢103号 88.26 1-2层 10591.2 2
2 信江府43幢104号 88.26 1-2层 10591.2 2
3 信江府43幢105号 88.26 1-2层 10591.2 2
4 信江府43幢106号 80.1 1-2层 9612 2
5 信江府43幢107号 83.07 1-2层 9968.4 2
6 信江府44幢101号 90.75 1-2层 10890 2
7 信江府44幢102号 90.75 1-2层 10890 2
8 信江府44幢103号 90.75 1-2层 10890 2
9 信江府44幢104号 82.97 1-2层 9956.4 2
10 信江府44幢105号 82.97 1-2层 9956.4 2
11 信江府44幢106号 82.97 1-2层 9956.4 2
12 信江府44幢107号 82.97 1-2层 9956.4 2
13 信江府44幢108号 88.15 1-2层 10578 2
14 信江府44幢109号 88.17 1-2层 10580.4 2
15 信江府44幢110号 185.37 1-2层 22244.4 3
16 信江府44幢111号 167.21 1-2层 20065.2 3
17 信江府45幢101号 110.95 1-2层 13314 2
18 信江府45幢102号 95.75 1-2层 11490 2
19 信江府45幢103号 73.89 1-2层 8866.8 2
20 信江府45幢104号 71.78 1-2层 8613.6 2
21 信江府45幢105号 95.75 1-2层 11490 2
22 信江府46幢101号 87.97 1-2层 10556.4 2
23 信江府46幢102号 87.97 1-2层 10556.4 2
24 信江府46幢103号 82.79 1-2层 9934.8 2
25 信江府46幢104号 82.79 1-2层 9934.8 2
26 信江府46幢105号 82.79 1-2层 9934.8 2
27 信江府46幢106号 82.79 1-2层 9934.8 2
28 信江府46幢107号 87.97 1-2层 10556.4 2
29 信江府46幢109号 126.88 1-2层 15225.6 2
30 信江府46幢112号 93.64 1-2层 11236.8 2
31 信江府46幢114号 43.04 1-2层 5164.8 2
32 信江府47幢101号 102.45 1-2层 12294 2
33 信江府47幢102号 91.54 1-2层 10984.8 2
34 信江府47幢106号 96.73 1-2层 11607.6 2
35 信江府47幢107号 96.73 1-2层 11607.6 2
36 信江府47幢108号 96.73 1-2层 11607.6 2
37 信江府47幢109号 91.54 1-2层 10984.8 2
38 信江府47幢110号 91.54 1-2层 10984.8 2
39 信江府47幢111号 165.96 1-2层 19915.2 2
40 信江府47幢112号 202.83 1-2层 24339.6 2
41 信江府47幢113号 145.04 1-2层 17404.8 2
合计 4048.82 / 485858.4 /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联评报字(2025)第03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信江府商铺整体拍租的租期为8年,给予第一年6个月的免租期;第二年3个月的免租期;第三年3个月的免租期;第四年3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单个或多个商铺拍租的租期为4年,给予第一年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免租期自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起始日开始计算。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每满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7.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其余款项全部缴纳至招租方账户,扣除首期两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直接转为租金。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1.本次拍卖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并将租赁标的交还招租方,如承租方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承租方将租赁标的内剩余的设备、设施无偿赠与招租方,承租方不得要求赔偿或补偿。
12.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整体拍租的租期为8年,单个或多个商铺拍租的租期为4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若因承租方原因或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并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标的物需达到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返还招租方,形成添附且无法分割的装修部分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无需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5)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可根据业态布局引进其他商业及其配套入驻,并可将部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引进的商户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并向招租方报备。但不得将招租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整体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需整体转让或转租的,承租方应提前30日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8)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9)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8720394737(周女士)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