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原灵溪丁家洲加油站和工商大厦资产”。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原灵溪丁家洲加油站和工商大厦资产概况、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 土地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备注
1 原灵溪丁家洲加油站(原中石化第八加油站) 信州区五三东大道266号 168.29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站) 5128.5 5400 1600 土地使用年限40年(自竞得之日起) 不含加油机、油库及加油站资质
328.18
2 工商大厦 信州区信阳路15号 207.6 商务金融用地 302.5 2400 720 按现状交付
3031.14
合计 7800 2320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2日17时1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深圳市新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新土估字[2025](技)第JXD0009号评估报告以及江西国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盛评字(2025)第1110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房产、土地面积按照重新确权为准,办理产权过户时面积大小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0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受让方交清全部价款起60天内由转让方负责将标的实物交付给受让方,不动产登记过户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在90天内办理。标的均有产证。
4.受让方承担产权过户中的全部税费。
5.如成交价有溢价,按土地房产评估价值同比例溢价。
6.成交后受让方应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土地价计算土地出让金。
7.1号标的不含加油机、油库及加油站资质。
8.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房地产过户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屋以现状交付,包括但不限、水、电等。
9.标的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清全部价款之日起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0.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11.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六、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算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详情咨询:13507030101(郑先生)
13507030109(周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饶产办ggz2025-649号
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3日15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转让)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17时止。
三、拍卖(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5】第031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材质、品质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材质、品质、价值及可实用性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拍卖成交后,3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缴清标的成交价款、清转运履约保证金(1万元)、拍卖相关费用(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所有款项缴清后,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实际交付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因标的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需要,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须及时清转运标的并合理堆放。
5.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税,受让方缴清价款后,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开具任何凭证(发票、收据等)。
6.标的交付后,标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3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清转运时间可适当顺延),标的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标的相关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所需证照、资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17时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拍卖佣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5727521915(王先生)
13907036630(裘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查询网址:www.srcq.com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编号 名称 数量 (m3) 扣除合理损耗后数量(m3)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玉山县紫湖镇土城村内堆放的一处砂石统料 约883.28 约794.95 2.0315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