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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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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饶日报

12月1日起我市全面禁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

日期: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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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工作人员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

本报记者 徐骞

近日,记者从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全面禁止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简称“新国标”)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此次的禁售对象包括依据旧版标准(GB 17761—2018)生产、获得旧版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如解除限速、更换大功率电机或者电池、加长座垫、加装雨棚等的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合规旧标车辆,仅可销售至11月30日,逾期必须停止销售并通过退货或合规处置妥善处理库存。

“这次调整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对消费者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所有销售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库存清理和经营转型,确保在售产品全部符合新国标。”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强调,各销售单位还应立即停止采购旧标车辆及相关违规配件,重点核查库存产品的生产批次、3C认证证书有效性,确保12月1日后在售产品均符合新国标。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新国标内容与3C认证查询方式,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新旧标准差异,严禁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购买旧标车辆。如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产品来源可溯、认证信息可查。

12月1日后,旧版3C认证将全面注销。如发现仍有销售旧标车辆或违规改装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工作人员再次强调,希望各销售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按时完成库存清理和合规转型。市民如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0793-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