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5-632号
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铅山县河口镇清湖农贸市场19年经营权转让。
2.标的概况:铅山县河口镇清湖农贸市场19年经营权转让,标的坐落于河口镇清湖农贸市场,未办理产权证,产权人为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现状为空置,总建筑面积约为11562.99㎡,另有地下车库4002.45㎡享优惠政策免费使用。经营年限19年,19年整体起拍价为1905.5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提供至少一个正在运营且持续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的农贸市场成功运营案例,受让方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合同:与委托方签订的运营管理合同(协议)或租赁合同(协议)的原件。
(2)现场证明:反映该农贸市场近期(三个月内)实际运营状态的内部及外部整体环境照片或视频资料,照片不少于10张。
(3)团队证明:不少于3人的核心运营团队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及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3.《营业执照》需包含运营经营营业范围。
4.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设计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定位、业态规划、招商策略、营销推广、数字化建设计划、财务预算、入驻率、日均客流量、为提升经营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等内容(需提供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版本)。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参与本项目经营管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及上述材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省豫章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豫章评报字[2025]B-0203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招商筹备期:给予6个月招商筹备期,招商筹备期不含在转让期限内。筹备期内施工现场及人员等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标的现状及相关规定:
(1)市场一楼单间店面区地面未填土,填土工程及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冷链仓储区域仅为规划用途,内部无任何设备,需由受让方自行投资建设。
(3)要求受让方在在拍卖成交后必须投入至少不低于500万元用于该市场设施、设备的完善(以转让方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4)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6个月内开业,开业时市场1楼招商率必须达到50%,一年内必须达到65%,两年内达到75%,三年内达到85%以上。
(5)受让方在拍卖成交后需缴纳人民币100万元的装修招商履约保证金,用于确保对市场设施、设备的投入及招商率的达标。为保证专款专用,该笔保证金分为装修设备投入保证金50万元和招商履约保证金50万元。
(6)受让方与商户签订的招商合同(协议)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收取商户每期租金的期限不得高于1年。所有与入住商户签订的招商合同(协议)必须递交一份给转让方报备。
5.经营权费用的缴付方式:以19年经营权的评估价格作为起拍价。以最终的拍卖成交价作为计算年度经营费用的基数。拍卖成交后,经营费用按年支付,年经营费用的计算公式为:年经营费用=经营权成交价格÷19年,即受让方以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向转让方支付上述计算得出的固定金额,受让方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年经营费用,具体期限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缴纳5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受让方未对转让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转让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6.首期成交价款、装修招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到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标的验收合格后,进行交付。
9.运营管理要求:
(1)业态规划:市场一楼必须严格保持农贸市场业态,不得擅自变更;楼上业态受让方遵照依法合规经营的原则按照商业用途自主规划。
(2)投入设施、设备完善度考核:受让方用于完善该市场设施、设备的投入未达到500万元(以转让方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准)。若受让方用于完善该市场设施、设备的投入经审计未达到500万元,转让方有权根据未完成比例扣除相应的装修设备投入保证金,具体扣罚标准如下:
①投入金额达到45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扣罚10万元;
②投入金额达到400万元(含)至450万元(不含)的,扣罚20万元;
③投入金额达到35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扣罚30万元;
④投入金额达到300万元(含)至350万元(不含)的,扣罚40万元;
⑤投入金额低于300万元的,全额扣罚50万元。
(3)招商率考核与扣款细则:受让方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如下标准扣罚招商履约保证金:
①在标的交付后6个月内未开业,一次性扣罚人民币20万元;
②开业时市场1楼招商率未达到50%的,一次性扣罚人民币10万元;
③一年内未达到65%,一次性扣罚人民币10万元;
④两年内未达到75%,一次性扣罚人民币5万元;
⑤三年内未达到85%,一次性扣罚人民币5万元。
以上情形可累计扣罚,但扣罚总额以50万元招商履约保证金为上限。
(4)数字化建设:受让方须在运营后1年内,自费建设并运营一套具备智能称重、信息公示、数据统计、食品溯源等基本功能的“智慧农贸市场管理系统”。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提供的设计运营方案须经转让方确定后方可实施。
10.消防责任划分:本项目一次消防工程由转让方负责完成且确保验收合格。后续因业态布局或装修产生的二次消防报建、改造及验收工作,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1.退出机制:
(1)违约退出:若受让方发生根本违约(如擅自变更主体业态、逾期付款超30日、未完成一楼招商率等),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装修招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主动退出:受让方若申请提前解约,须提前6个月书面提出,经同意后,须结清所有费用并支付相当于6个月经营权使用费的违约金。
(3)不可抗力退出: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终止的,经第三方评估,受让方投入设备及装饰费用资金按19年平均折旧赔偿。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已付未使用的费用。
12.责任、义务:
(1)本次经营权期限为19年,期满后转让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转让的,则另行公开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权。
(2)期满后若受让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转让方,按转让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与所有入驻商户的清算工作,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
(3)受让方在任何情况下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配套设施。受让方投入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撤场时不得破坏。
(4)受让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改建,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转让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转让店面的安全质量。
(5)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本合同项下所有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装修招商履约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转让方均以无息方式退还。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7507031242(姚先生)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D栋2-1号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