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关于集中清退交通事故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11-10
附件: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事故保证金清退公示明细表
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交管[2018]149号)和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60号)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拟将2015年12月31日前当事人交纳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对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依程序上缴财政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止。
二、受理范围: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上饶市广信区(原上饶县)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在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交纳事故保证金的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
三、办理程序:交纳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当事人于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事故结案证明及事故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收据原件遗失,需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并加盖银行公章),到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1号楼财务室办理。
四、清退方式:请当事人携带办理退款手续的所需资料到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广信区旭日北大道306号)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将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退至当事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事故科经办人:刘警官;电话:0793-8466838
装财科经办人:祝警官;电话:0793-8459549
特此通告
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
202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