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华
这“打平伙”三个字,在我家乡黄渡,那是很亲切、很有烟火气的。它不是酒楼里正襟危坐的宴请,也非家常日复一日的三餐便饭,而是一种民间的、自发的、带着股热蓬蓬劲头的聚合。仿佛日子过得太静了,或是太累了,便需要这么一团火光,将大家从各自的角落里引出来,凑在一处,暖暖地烧上一回。
记忆里的“打平伙”,总离不开一口巨大的锅。冬夜里,往往是露天的,选在村中晒谷场。天还未黑透,那口炖肉的铁锅便早早地支起来了,底下是噼啪作响的柴火。肉是东家出的一只肥鸡,西家拿来的一块腊后腿,一并交给主厨的唐叔。唐叔是见过世面的,在海口公社食堂帮过几年厨,这时便成了我们全场的统帅。他系上一条泛黄的围裙,指挥着切姜剥蒜,又将肉块“刺啦”一声倒进滚油里,那股混着酱香的焦香气,便像一匹看不见的绸缎,倏地一下,将半个村子都笼罩了进去。
我们这些半大的孩子,是等不得的,馋得肚子“咕咕叫”,裤子都要掉下来。围着那口锅,像一群躁动的小兽,眼巴巴地望着那咕嘟咕嘟的汤水,将一块块酱红色的肉炖得颤巍巍的。那香气是有魔力的,它钻到你的鼻子里,便勾起了你的魂,让你觉得世上再没有比锅里那块肉更值得期待的东西了。大人们在一旁喝着粗茶,聊着卖了多少粮、砍了多少柴,或是些我们听不懂的乡野轶闻。他们的笑声是舒朗的,话语是散漫的,白日里劳作的疲乏,仿佛都在这等待的烟火气里,一点点地蒸腾、消散了。
待到肉烂汤浓,唐叔一声令下,大家便都围拢上来。没有固定的席位,长凳、矮凳,甚至几块砖头,都能坐人。碗是各家的,大小不一,花色各异,但都盛着同样油亮亮、香喷喷的菜肴。这时便不再分什么你家我家,筷子纷纷落下,目标都直奔那锅中的精华。有人夹起一块连着筋的蹄膀,放进嘴里,也顾不得烫,呼呼地吹着气,脸上是心满意足的神气;有人专爱那吸饱了汤汁的萝卜,咬一口,滚热的汤汁便溢满口腔,烫得直缩脖子,却还要连声赞道:“甜!真甜!”
这吃,最要紧的,却又不全在吃。那滋味,是混合的,是复杂的。有肉的丰腴,有菜的清甜,有柴火带来的那股子原始的焦香,更有一种人情的温润,调和在其中。你分我一块肉,我敬你一碗汤,席间的笑语便像开了闸的河水,哗啦啦地流淌不停。平日里或许有些小龃龉的邻里,在这口共有的锅前,也便一笑泯恩仇了。这便是“打平伙”的精髓了,它平摊的不仅是那点钱钞与食物,更是一种毫无挂碍的、平等的欢喜。在这口锅面前,人人都是食客,人人也都是主人,共享着一种最质朴的、从胃里直达心底的慰藉。
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到了县里工作。这里的饭局很多,杯觥交错,衣香鬓影。菜肴是精致的,摆盘是艺术的,言谈是得体的。可我总觉得,席间隔着一层什么。那饭菜的滋味,似乎也被这层东西滤过了,变得标准而单调,吃不出那口大锅里的混融与热烈。我常常在散席之后,走在清冷的路灯下,感到一种更深的饥饿。这时,我便分外地怀念起村中晒谷场那口翻滚的锅,那碗不分彼此的肉汤,和那些在烟火缭绕中,笑得毫无顾忌、亲爱的人们。
我想,人世间最踏实、最暖心的味道,或许从来就不在庙堂之上,也不在雅舍之中,而就在这乡野的、民间的“打平伙”里。它是一群升斗小民,对庸常生活最热诚、也最智慧的反抗。他们从各自的日子里,匀出一点肉,一点菜,一点闲情,共同熬煮成一锅滚烫的、名为“人情”的吃食。这滋味,足以慰风尘,也足以暖透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