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产权交易有关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鄱阳县建设路45号1-3F、春风花园小区2栋3号2处资产招租(5年)”,拍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拍租地点:鄱阳县春风花园展示中心。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拍租标的 面积约(㎡) 拍租底价(元/年) 拍租保证金(元)
1 鄱阳县建设路45号1-3F房产招租 400 134400 100000
2 鄱阳县春风花园小区2栋3号房产招租 196.24 37680 30000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可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国房简字第20060132025100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标的物。
3.1号标的鄱阳县建设路45号1-3F房产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到期前10天交清下个季度租金,2号标的春风花园小区2栋3号房产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前交清下个年度租金,标的拍卖成交后三日内交清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拍租权。
6.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如未能按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未能按时交清拍卖价款与佣金,招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并进行再次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其差价由原承租方支付。
四、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承租方资格要求: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到鄱阳县春风花园展示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11月1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3766492177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