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女士:我市生育津贴可以发放至个人账户吗? 市医保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31号),已按规定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应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生育津贴发放给职工本人,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申领生育津贴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渠道拨付。 (记者 徐骞整理)
市民郑女士:我市生育津贴可以发放至个人账户吗?
市医保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31号),已按规定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应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生育津贴发放给职工本人,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申领生育津贴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渠道拨付。
(记者 徐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