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0月4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灵山风景区售票大厅便利店招租(1年),面积约17.85㎡,起拍价3.21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8000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2025)房估字第119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为准,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数量、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租金一次性付清。标的成交之日起7日内交清全部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交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等前提下,由招租方于租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或者抵扣租赁期内最后一个月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5.标的尚处于施工阶段,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1月前,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中为准。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旅游服务用品(除景区文创产品)等。禁止销售烟酒、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违禁品及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景区内禁售商品,不得经营餐饮及奶茶、豆浆等食品加工项目。
7.在承租期内,承租方需依法办证、合规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管理、服务必须符合《上饶市灵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国家、省、市和景区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自觉接受招租方及景区管理和其他执法部门监督检查,若有违规、违法等行为,除接受景区管理和执法部门处罚外,招租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租方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扣除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承租方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期满后或者提前终止承租期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9.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0.拍租成交后,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承担交付责任。竞买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标的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标的位于上饶市灵山风景区售票大厅。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报名事宜: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文件进行实名认证。
2.点击拍卖企业,搜索“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找到拍卖标的(可复制链接)进行报名。
3.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日17时止,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络报名并携带有效资料到我公司进行线下报名确认资格(不接受微信报名)。报名时交纳资料费500元(不退),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支持线上缴款),保证金于2025年10月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户名: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0103090000098563,开户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三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咨询电话:13097393700徐先生
13307937368张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09室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