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5-510号
受委托,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裕丰小区等16处房产招租(3年),详见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 积约(㎡)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备注 原租赁情况
1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住建局大楼东侧房产招租(3年) 住宅 138.80 9660 1000 1-2层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2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0栋1层10010101房产招租(3年) 住宅 129.56 9328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3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0栋1单元10-1-601-2房产招租(3年) 住宅 126.34 7584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4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0栋1单元10-1-601-1招租(3年) 住宅 78.62 4716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5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3栋1单元13010602房产招租(3年) 住宅 129.56 11810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住宅 59.03 阁楼
非住宅 9.33 储藏间
6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2栋1单元12-1-601-2房产招租(3年) 住宅 48.26 7080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75.4 阁楼
7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2栋1单元12-1-601-1房产招租(3年) 住宅 81.3 4776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8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2栋1单元12-1-602招租(3年) 住宅 129.56 12180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75.4 阁楼
9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5栋2单元5-2-601-2及储藏间050204招租(3年) 住宅 45.55 8052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82.96 阁楼
非住宅 12.02 储藏间
10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5栋2单元5-2-601-1招租(3年) 住宅 79.29 4668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11 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7栋1单元7-1-302招租(3年) 住宅 88.17 5604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12 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小区12栋三单元12-3-602-1招租(3年) 住宅 200.24 11532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13 上饶市广丰区安利小区7栋三单元602招租(3年) 住宅 111.31 9984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48.41 阁楼
非住宅 7.40 储藏间
14 上饶市广丰区安居小区B栋三单元302招租(3年) 住宅 99.75 6708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15 上饶市广丰区西山(1栋楼3层半)二楼招租(3年) 住宅 178.95 10092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16 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小区3栋3-601及3-阁1招租(3年) 住宅 134.13 10404 1000 正屋 在租,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住宅 44.68 阁楼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昌讯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昌讯房估【2025】字第0721号评估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他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次租赁房产均未办理权属证明,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租金分期支付,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标的,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经营范围:为整体发展、住户环境及安全,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等有环境噪音、污染的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或地方限制的行业,不得违法违规经营,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所约定的经营范围。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
6.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8.承租期满后或者提前终止承租期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9.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标的原租赁情况,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9月2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3097393700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09室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