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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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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万年县齐埠乡G353国道齐埠服务区内部分房产招租(3年)拍卖公告

日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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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饶产办ggz2025-434号

受委托,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25日10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万年县齐埠乡G353国道齐埠服务区内部分房产招租(3年),总建筑面积952㎡,其中钢结构308㎡,附属楼139.55㎡,办公楼504.45㎡,起拍价5.93万元/年,竞拍保证金4万元。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阳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阳禾资评字【2025】第015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金分期支付,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应对本次租赁场地进行综合改造,工期为3个月,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综合改造完成后,场地内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燃油加注、尿素加注、餐饮、住宿、汽修、充电桩、公共卫生间(带洗漱)等经营业态。承租方如未按期完成综合改造或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的,招租方可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标的现空置。

6.承租期内,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或地方限制的行业,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

7.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9.承租方提前终止承租期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0.如因政府政策原因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1.租赁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8月22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3307937368 13097393700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09室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