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20日15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165号原金宸酒店(维也纳)招租(10年)。
2.标的概况: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165号原金宸酒店(维也纳)招租(10年)。房屋坐落于江西省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165号金宸酒店(维也纳),本次租赁总建筑面积约7961.16㎡,具体的标的信息及起拍价等详见下表: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权利人 用途 评估层 面积(㎡)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赣(2025)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218号 上饶弋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服务 第1-7层 7961.16 87.89 260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捷【2025】(房估)字第07039号《评估报告》。
2.本次招租标的经营业态要求:合法经营酒店业务。
3.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前自行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各种办证程序,确定是否能办理成功。一经拍卖成交,消防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不得以证、照无法办理为由拒不履约。
4.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10年。给予承租人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按年支付。租金第1-3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4-7年年租金为成交价基础上递增3%;第8-10年年租金在第7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7.本次招租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经营中,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及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该标的涉及装修补偿,若原承租方未竞得续租权,新承租户需向原承租方支付店面装修补偿,补偿金额以招租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赣正捷评报字【2025】第07044号》评估报告为准。
8.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0.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1.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2.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3.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10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对标的物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其升级改造一切事项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110间,每间改造费9万元左右),并达到国家准四星级酒店标准(提供相关材料)。改造工程竣工后招租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工程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如承租方投入提升改造费用未达到1000万元则相应减少租赁年限,具体事宜与招租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3)自标的交付之日起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持续经营未满3年,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4)因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租赁关系,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标的按经营现状收回,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期间,承租方不得故意损毁场内所有基础设施及休闲娱乐等配套设备,如有触及法律,招租方有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经营不得有影响周边建筑物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标的物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6)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须自行清空场内可移动物品及设备但不得破坏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等行为。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7)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标的物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10)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2)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最终拍租文件为准。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参与本项目经营管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三年以上(含3年)经营单个酒店规模≥6000平方米的经验(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酒店运营方案,内容包括:市场定位、酒店品质、提供服务、规划布局、完善经营体系(要求提供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方案)。
5.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截止拍卖日不少于10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竞买资料;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8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9318732332(童女士)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