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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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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一处房产招租(10年)拍卖公告(2)

日期: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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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19日16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一处房产招租(10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位于广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对面一处房产,房屋结构为钢混,共四层,总建筑面积为11127.34m2,首年起拍价80.388万元,详见明细表:

序号 房屋坐落 结构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约(㎡) 用途 首年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广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对面 钢混 1/4 3375.34 非住宅 445548 50 整体招租优先,若整体招租成交,则不再进行单个标的招租。若整体招租不成交,则进行单个标的招租。

2 2/4 2201.78 158532 20

3 3/4 2775.11 99900 10

4 4/4 2775.11 99900 10

合计 11127.34 803880 90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

三、拍卖(租)方式: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恒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恒房评字【2025】第HX037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完成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自愿参拍。

3.竞租成功后,由招租方负责将标的按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整体成交按50万元缴纳,若单个标的成交,标的1缴纳25万元、标的2缴纳10万元、标的3缴纳5万元、标的4缴纳5万元)。租赁期满后,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招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不计息)。

5.租金有递增,递增方式为每3年递增一次,租金每满3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6.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招租优先,若整体招租成交,则不再进行单个标的招租。若整体招租不成交,则分成4个标的进行单个标的招租。竞租成功后,招租方给予承租方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不计算在租期内)。标的均空置。

7.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本次招租其他相关费用后,并在约定时间向招租方递交标的施工审核材料。相关款项缴清且材料审议通过后,招租方、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招租方负责将标的场地按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标的交付后,承租方须及时进场开展施工,施工期间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施工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10.租赁期间,标的所涉及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费、通讯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租赁期间,标的日常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经济责任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所须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2.租赁期间,承租方悬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14.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处理、协调标的周边邻里关系。

15.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招租资产被征迁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承租方结清当前产生的租金、税费及其他公共开支后,无条件在招租方规定时间搬离。招租方对于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6.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7.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18.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结清当前租金及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19.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0.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合同内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

五、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8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郑女士13576326898 程女士19079331197 李女士18370063175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