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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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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饶日报

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公告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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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产权交易有关程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上饶市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

一、标的概况: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标的位于婺源县交管大队、江湾中队、中云中队及公墓山停车场:有各类型号的报废车辆共计704辆,其中:小型轿车1辆;二轮摩托、电动、助力车657辆;三轮车42辆;四轮代步车2辆;自行车2辆,整体拍卖。起拍价:14.2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整。车辆清单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概况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被扣留、拖移车辆整体拍卖 704辆 二轮车657辆、三轮车42辆、四轮车代步车2辆、自行车2辆、小型轿车1辆。共计704辆,按现状整体拍卖。 14.2 4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壹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壹创评报字(2025)第01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参与竞买。

4.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受让方须在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2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再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报废车辆,拍卖成交,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及时进场解体拖运,拆解,装车费、运输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拖运,若逾期,转让方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7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拍卖成交,受让方应在一个月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8.本次拍卖标的是转让方按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在报纸上公告3个月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报废车辆。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10.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6日17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质证明,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算天数算头不算尾。

六、竞买保证金4万元汇入账户: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0793-7362380 13507030101(郑先生) 13979374609(李先生)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