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费宏大道东侧4栋教职工公寓整体转让。
2.标的概况及起拍价:标的物位于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费宏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约为31875.59㎡,均为框架结构,建成时间为2021年,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教育用地,整体拍卖,标的信息、起拍价等详见下表:
标的 编号 资产 权利人 产权证编码 资产名称 坐落 位置 建筑面积 约(㎡) 占地面积约(㎡)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铅山县上投教育有限公司 赣(2022)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971号 1号教职工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费宏大道东侧 8033.27 499.2 10200.19 100
赣(2022)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970号 2号教职工
7947.44 454.47
赣(2022)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969号 3号教职工
7947.44 454.47
赣(2022)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968号 4号教职工
7947.44 454.47
合计 31875.59 1862.61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36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接受房屋所有现状,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本次转让的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证内描述的是房屋总层数18,所在层数-1至17层,但根据产证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分(层)户图,可以看出实际是-1至18层,房屋总层数19。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按约定日期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出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过户手续,产权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标的过户及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6.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费用支付时间: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7.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拍卖成交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条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