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7日15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兴中心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保证金
租赁情况
1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03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3号楼第一层11号商铺 77.00 2104031.7 60000 2024年4月26日至2029年4月25日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02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3号楼第一层12号商铺 77.00 2024年4月26日至2029年4月25日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01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3号楼第一层13号商铺 78.88 2024年3月25日至2027年6月30日
2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00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3号楼第一层14号商铺 77.00 682639.65 20000 2023年11月6日至2027年2月28日
3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699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3号楼第一层15号商铺 77.00 682639.65 20000 2023年11月6日至2027年2月28日
4 赣(2022)德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689号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2号南门商城1幢北栋第一层1号商铺 48.27 427583.61 20000 2025年2月10日至2028年2月9日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周华永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4]第052号(1、2、3册)。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房产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受让方应在竞拍前向转让方进行咨询,否则视为转让方自愿承担上述拍卖标的的原有税费,拍卖成交后,标的房产若有原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由转让方承担。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同等价位),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买须自行提供“优先权”合法证明材料。
5.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等拍卖相关费用后余款抵作拍卖价款,具体结算由转让方、受让方协商确定。
7.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付清前,依照原租赁合同,标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成交价款付清后,依照原租赁合同,标的剩余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清应缴价款及费用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标的房产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办理过户时原产权证土地性质维持不变,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依照法定义务各自承担。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5年8月5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咨询电话:0793-8331225。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
15307931208
公司网址: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