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先生:想咨询二手房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过户需要带哪些材料?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买卖双方可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网签窗口签订)、完税证明等。 如有其他不动产登记问题可向我们咨询,咨询电话:0793—8089979。
(记者 徐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