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15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坐落 所在层数/
面积(㎡) 起拍价
五年合计/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赁 情况
1 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1-18-22、48) 1/7 322.19 7.733 39.4465 11
2 广信区三清山西大道6号3单元106-108号 1/8 194.49 5.7 29.0758 8.5
3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401室 4/5 646.42 9.308 56.8916 17
4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501室 5/5 153.72 1.845 47.4802 14
5 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九狮凯放城3幢商3-201-211、213-220、222室 2/15 866.25 10.395 9.4114 2.7
6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3号商铺 1/4 16.9 6.49 33.107 9.5 在租
7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4号商铺 1/4 22.18 8.251 42.089 12 在租
8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5号商铺 1/4 13.12 5.196 26.505 7.5 在租
9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6号商铺 1/4 23.06 9.132 46.583 13 在租
10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7号商铺 1/4 14.42 5.71 29.127 8.5 在租
11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1号商铺 1/4 38.21 14.673 74.848 22 在租
12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2号商铺 1/4 34.3 13.171 67.186 20
13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3号商铺 1/4 25.95 9.965 50.835 15 在租
14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4号商铺 1/4 5.33 2.047 10.442 3 在租
15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5号商铺 1/4 8.85 3.398 17.334 5 在租
16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6号商铺 1/4 13.85 5.983 30.52 9 在租
17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7号商铺 1/4 10.35 3.726 19.007 5.5 在租
18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8号商铺 1/4 10.35 3.602 18.374 5.5 在租
19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19号商铺 1/4 10.35 3.602 18.374 5.5 在租
20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20号商铺 1/4 10.35 3.353 17.106 5 在租
21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22号商铺 1/4 10.35 3.353 17.106 5 在租
22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23号商铺 1/4 7.2 2.16 11.02 3.3
23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24号商铺 1/4 10.9 2.943 15.013 4.5 在租
24 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九狮凯旋城8幢101号商铺 1/6 80.07 1.633 8.328 2.4 在租
25 铅山县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现交通局原卖电动车)商铺 1/5 54.87 4.016 20.4857 6
26 铅山县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成人用品) 1/4 16 1.824 9.3043 2.7
27 铅山县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永昌兽药) 1/4 20 2.28 11.6303 3.4
28 铅山县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清潮家电维修) 1/4 20 2.28 11.6303 3.4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184、201号[2025]第005、038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装修期免租期:本次招租标5的装修期为2个月(免租期),其他标的装修期为1个月,不含在租期内,原承租户竞得不享受装修期。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1%。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租金6个月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6.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6、7、13、15、19号标的存在有装修补偿,如此次原承租户未竞得续租权,由竞得的新承租户给予原承租户店面装修补偿,补偿金额以招租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38号《评估报告》为准。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1.责任、义务:
(1)本次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出租店面的安全质量。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7)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因政府规划或上级单位要求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14707935883(苏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