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30日16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饶产办ggz2025-196号
序号 位置 用途 结构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起拍价(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原租赁到期时间
1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9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110 10 5 2025年5月9日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8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2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7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190 17.2 7 2025年5月9日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6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5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3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4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50 4.5 3 2025年5月10日
4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3号店面 非住宅 框架 1 45 6 3 2025年5月9日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04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有原承租户,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原承租户此次未能竞得标的,新承租户负责承担原承租户4个月的租金(例如1号标的最终成交金额为10万元/年,月租金8333.33元/月,新承租户承担金额为33333.33元),该4个月内原承租户可继续在该店铺经营,新承租户租赁期从原承租户搬离后开始起算。原承租户合同将于2025年5月10日到期,5月10日至9月9日的租金将由新承租户承担,新承租户的租赁期从2025年9月9日开始起算。
4.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到期前的10日前交清下个周期的租金,标的成交后三日内,交租至2025年12月31日及6个月租金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是原承租户补齐原有保证金差额)赁期满后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无息返还,如出现违约情况招租方可没收承租户履约保证金。
5.竞得标的物的承租户,必须由本人经营该标的物,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户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店面经营使用方式,未经过招租人书面同意,私下转让及改变使用方式的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部分标的物年久失修,标的物存在漏水、下水道堵塞、卷闸门破损等问题,招租方将以现状交付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下水道堵塞、卷闸门破损等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修缮,如影响使用可向招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经招租方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使用并经承租方修缮后,仍然达不到使用标准的经过招租方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7.因标的物建设年代久远,如是新承租户承租,需对原有装修进行重新改造的必须提前将装修方案报给出租方审核后,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详情咨询:18170326388(胡) 13879358909(蒋)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