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邵伟俊 记者任克祥报道:近日,弋阳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外地申请人刘某在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后欣喜不已。
据了解,原告刘某曾委托被告王某运输青砖,运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青砖损毁,双方为此酿成纠纷。经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刘某货款10222元并承担相应逾期利息。因王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户籍地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王某并未履行。本着“如我在执”的理念,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传唤到庭了解相关情况。了解到王某近期生意并不顺利,短时间没有能力还款的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便联系了远在外地的申请人刘某,同时建议刘某允许被执行人王某制订还款计划,分批次归还欠款。起初刘某不同意对方分期还款的计划,坚持要求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劝解道:“拘留只是手段,化解矛盾才是根本,王某当前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既然他作了还款承诺,那么让他在外面继续赚钱,短期内他应该就可以将欠款还清的,希望你还是考虑下,当然,法院尊重你作为申请人的最终意见。”思索再三后,申请人刘某同意王某分批次归还欠款。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刘某接收了最后一笔分期履行款,至此一起因运输合同引起的长达数年的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