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2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上饶市弋阳县中畈乡人民政府旁一栋房产1-3层招租(5年)。
2.遵循整体优先原则,即若有竞买人报名整体,则该批资产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对外拍租。
3.标的概况:上饶市弋阳县中畈乡人民政府旁一栋房产1-3层招租,此次招租标的整体建筑面积约1551m2,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备注
1 上饶市弋阳县中畈乡人民政府旁一栋房产第一层 非住宅 517 12.5 2 整体优先
2 上饶市弋阳县中畈乡人民政府旁一栋房产第二层 非住宅 517 6.3 0.5
3 上饶市弋阳县中畈乡人民政府旁一栋房产第三层 非住宅 517 3.8 0.5
小计 1551 22.6 3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则整体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整体承租方;按单个标的拍卖的:单个标的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单个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2025)字第0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本次拍租遵循整体优先原则,即若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则该批资产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对外拍租,若无报名整体的,则按单个标的拍租。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5年。
4.本次标的均为空置。给予装修期免租期:装修期为2个月(免租期),含在租期内。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每2年递增2%。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
8.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9.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0.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待手续齐全、验收合格后再交付使用,租金从标的正式交付使用开始计算。
11.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2.责任、义务:
(1)本次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业主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出租店面的安全质量。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7)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2025年2月17日17时)汇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4707935883(苏先生)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D栋2-1号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