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2月13日15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举行“广丰区芦林田蓬组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卵石、砂岩混料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项目 种类 数量约 (m3) 单价 (元/m3)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广丰区芦林街道五里社区田蓬组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卵石、砂岩混料 5966 20 11.9320 3 3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002号评估报告。标的方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受让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受让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应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等应承担的相应义务。拍卖公司与转让方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规格、数量(重量)、成份、质量、等级、颜色等】,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运标的的装载、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由转让方予以监管。并在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清理完成。(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经转让方同意,时间可往后延期)。
5.标的的转运、装卸等运输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转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车、运输、存放、使用、交易时,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期间无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自身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退回(不计息)。如受让方未按期付款即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7时止,凭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5年2月1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7993
联系电话:18370063175李女士
19079331197程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