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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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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上饶日报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大道店面、芦洲大道仓库、冷藏库及冷藏车招租(3年)公告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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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产办ggz2025-29号

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月26日11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拍卖“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大道店面、芦洲大道仓库、冷藏库及冷藏车招租(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体积)约 起拍价 (元/3年) 竞拍保证 金(万元) 租赁押金 (元)

1 位于广丰区永丰街道222号临街店面 (白鹤畈停车场前门东侧)招租(3年) 100.46㎡ 162745 3 3000

2 位于广丰区丰溪街道芦洲大道边仓库(军民融合大楼底楼)招租(3年) 126.41㎡ 40957 1 2000

3 冷藏库(7.5m×6m×2.8m)招租(3年) 126 m3 68040 1 2000

4 江铃冷藏车(赣ED1X06)招租(3年)

84960 1 2000

二、挂牌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采用以评估值为底价的增价拍租方式。

四、竞买须知: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中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中信资评字(2025)第01020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4.承租人必须是无污染、无危险、无废气、无污水、无辐射、无噪音且持证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者。

5.标的交付方式: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6.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时前凭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首期租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竞拍保证金须在2025年1月24日17时前交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3879385128(刘女士) 13907938256(艾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