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清华镇河道清淤疏浚砂石料约69052.2m3整体拍卖公告-上饶日报-上饶数字报-上饶新闻网
日期:03-28
婺源县清华镇河道清淤疏浚砂石料约69052.2m3整体拍卖公告 受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4月7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标室公开拍卖婺源县清华镇河道清淤疏浚砂石混合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转让标的位于婺源县清华镇沽坊村委会坦头村正对面砂石料临时堆放点。已清淤砂石料约69052.2m3,其中成品砂约19615.73m3,原料砂约49436.47m3(详见测绘报告)。整体拍卖,起拍价:438.237万元,竞买保证金9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7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下午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及报名。个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的数量、规格、质量、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核实并现场踏勘。 2、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交清40%转让价款(不含保证金)金额,2023年12月31日前交清全部转让价款(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不计息)。 3、买受人未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前,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9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本次转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如买受人需开具发票应补交相关税费。 5、委托人要求买受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清运完毕堆放的砂石成品及原料,清运过程中的装载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从2023年6月1日起,砂石料临时堆放点的场地费由买受人承担。 6、测绘报告载明的砂石方量仅供买受人参考,清运过程中出现溢损与委托人无关,总转让价不变。 7、买受人堆放的砂石成品、半成品,遇国家政策或当地政府部门、行政法规需买受人清场的,买受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清场,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标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管理。如买受人在作业过程中涉及与当地村民的纠纷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保证金账户: 户名:婺源县清华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婺源农商银行清华支行 账号:170189166000008215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736238013807931500(詹先生)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