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饶日报-上饶数字报-上饶新闻网
日期:02-28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扣留部分车辆(分别为机动车辆15辆;三轮车26辆;两轮车438辆),车辆当事人仍未接受处理。请当事人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理。公告车辆信息请扫二维码查询。 特此公告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