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营造浓厚氛围提供坚实保障
日期:05-14
本报讯(记者何丫)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祖民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举措,为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提供坚实保障。许亚南主持,陈国军参加。
会上,市民宗局、市发改委分别汇报了我市民族工作和对口工作情况。张淑琴、赵艳莉、粟新远、沙日娜、米娜瓦尔·艾力、戴宁宁、贺惠惠等7位来自各领域的少数民族代表、企业家和民族工作者围绕法律的出台和实施,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意见建议。
傅祖民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要通过法定程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
傅祖民强调,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这部法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填补了民族工作领域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立法空白,对于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保障作用。要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将法律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全力推进空间、文化、社会、心理全方位嵌入。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和民族地区建设,汇聚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深化全社会对法律核心要义与实践价值的认知认同,结合宁波城市特点、民族工作,形成契合法律要求、符合宁波市情、凸显务实管用的配套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以人大监督推动法律真正落地。各位代表要当好宣传员、践行者、监督员,带动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