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萱怡 徐荣华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对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确保国家经济活动的透明度与规范性,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会监督体系逐渐完善,从初期的财务核查到如今涵盖财政、税务、审计等多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将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并列,共同组成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为新时代强化经济监督提供根本遵循,也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奠定制度基石。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财会监督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路径。《意见》指出,既要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财会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遏制行业违规行为。同年3月,财政部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以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塑造行业公信力,为强化财会监督职能提供有力支撑。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核心中介机构,其“看门人”地位已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认可,特别是在财会监督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财会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上市企业,尤其针对潜在的会计违规行为,包括虚增收入和利润、少计成本费用、虚列不实资产、未披露表外债务以及滥用会计准则等。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四个基础要件: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审慎运用职业判断。为此,会计师事务所不仅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还要自觉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外部机构监管。国家大力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注册会计师行业欲有所作为,必须强化与中央和地方部门的纵向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我国的财会监督体系由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构成。其中,社会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的监督行为。作为我国“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会计师事务所财会监督效能的发挥,关键在于思想认识的高度。注册会计师应提高政治站位,走出认识误区,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将执业活动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职业价值。
开展诚信教育,提升责任意识。财会监督领域中,诚信是培育经济发展的土壤。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客观执业,是确保财会监督质量的关键。如果注册会计师违背诚信原则,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虽然可能迎合委托人的需求,但这将直接削弱财会监督的有效性,导致财务报告失真,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此类行为背离“双重受托责任”的基本理念,损害监管体系的公信力。因此,会计师事务所须强化诚信教育,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切实保障审计报告真实可靠,有效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强化质量控制,保障执业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需建立必要的质量控制体系。这不仅有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更是财会监督实施的关键保障。调查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主体的三级复核制度,持续完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构建舞弊风险评估模型,能显著提高财会监督的精准性。
加强执业监管,规范审计行为。资本市场缺乏自愿性审计需求,企业主动寻求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意愿普遍不足,这导致审计行业陷入低价竞争怪圈,强化政府监管便成为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的关键举措。高强度监管既能有效震慑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又能提升公众对财会监督的信任度。
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财会监督还存在一些典型问题。比如,主要人员流动频繁、管理经营成本高、审计质量存在隐患;有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主动降低审计质量,故意漠视、纵容和迎合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违规行为等。为此,亟需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和作用;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操作性指引意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将监督要求融入日常管理,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完善实施细则,做好针对性宣传,增强从业者的责任意识,避免因责任不清、重视不够等影响监督效果。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