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6年以来已累计查处涉及无证生产经营、肉类未经检验检疫、原料和食品过期等违法案件732起。为深化警示教育、凝聚共治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开曝光七大类23起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以严格监管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第一类
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
在垫江县,卓哥串串店因用鸭肉冒充牛肉销售被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127.56元的行政处罚。
大渡口区杨意焓餐饮店同样存在用鸭肉冒充其他肉类销售的违法行为,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243.2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沙坪坝区渝小武食品经营店明知其产品原料为猪肉,在售卖时却口头宣称是“风干牛肉”,被罚款1.5万元。
第二类
标签标识不合规
2025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重庆铁木盛德食品有限公司贮存的毛肚外包装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属于典型的“早产”行为。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涉案产品,并处1.4万元罚款。
重庆好事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则在“凤爪”产品包装上虚假标注其他企业厂名厂址,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及空包装袋、罚款10万元的处罚。
重庆市嘉星合食品有限公司将2025年9月16日生产的麻辣香肠改标为“2025年11月21日”,长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1万元。
第三类
非法添加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中,铜梁区洪焰食品批发部的行为性质恶劣。2025年9月,该批发部销售的千层肚、毛肚被检出甲醛,经查系当事人为防止腐败,违规使用甲醛溶液浸泡。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此外,巴南区宗进卤菜店在卤肉制品中违规添加亚硝酸盐、潼南区重庆糯宝食品有限公司在五香香肠中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钠,分别被罚款5000元和5680元。
第四类
原料和食品过期
多起案件暴露企业对原料管理的漠视。2026年1月,涪陵区正新鸡排胡冬霞店使用过期特辣辣椒粉制作“炸里脊”“炸鸡排”,被罚款1000元;重庆嘉康食品厂使用过期红烧酱生产红烧牛肉,被没收原料及产品并罚款1万元。
奉节县品质老腊肉经营店使用供应商重庆夔雄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过期冻猪手加工腊猪脚,两家企业分别被罚款9000元和88975.77元,夔雄实业总经理李红兵另被罚款2万元。
万州区伙老二食材经营部因销售过期“土鳝鱼丝”“鸭锁骨”,被警告、没收产品并罚款3000元。
第五类
未经检验检疫
肉类检验检疫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但仍有企业违规操作。荣昌区重庆同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无标识、无检疫证明的毛肚,被没收涉事产品并罚款46.24万元。
合川区重庆吕先生食品有限公司使用3批次未经检疫猪肉生产加工,被罚款15万元。
秀山县丽姐鲜肉店因销售无检疫印章的猪肉,被没收涉案猪肉并罚款1000元。
第六类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不严
部分企业因管理混乱导致产品安全失控。2026年2月,合川区重庆森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因辐照杀菌时间不足,再次出现菌落总数超标,这已是该公司2025年以来多次因同类问题被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9.8万元,另对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列入食品行业禁业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重庆明海渝香食品有限公司因运输温度不达标导致卤肥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被罚款8050元;重庆途飞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荣)因重复违反仓储规定,被罚款5100元。
此外,重庆彩之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虚标生产日期的麻辣香肠流入市场,被警告、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5032元。
黔江区黎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销售发臭变质猪头肉(该产品未用于生产加工已被退回),被罚款4000元。
第七类
无证生产经营
无证生产经营问题在小作坊和网络销售中依然存在。2025年9月,大足区欢妹崽熟食加工中心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擅自加工销售卤肉制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38万元。
2025年12月,原江北区玖盘拾碗餐饮店未经许可,通过抖音平台售卖自制鸡杂,被罚款1万元。
此次公布的23起案件,是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缩影。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食品生产、线下经营、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围绕肉制品等群众关心的食品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呼吁行业从业者、社会各界与广大市民携手参与监督,共同打造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记者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