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柳妞)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复杂性、多样性特征。为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机制,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系统构建涵盖应急处置流程、多元保障措施及动态预案管理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为城市安全发展筑牢防线。
《预案》构建了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规范市、区县、基层指挥体制,提出构建以三级治理中心为主轴的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系,明确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层级的响应启动权限与指挥主体,实现了突发事件从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指挥协调、处置救援到后期恢复的全流程标准化规范,确保应急处置科学高效有序。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严格遵循时效原则。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级专项指挥机构或者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级牵头处置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发布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置进展。
加强三级治理中心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典型应用场景贯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大数据支撑、智慧应急、智能应急预案等数字化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等功能,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强化综合实战能力。
事后恢复与重建注重长效治理。市、区县党委和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治理。对征用财产可以返还部分及时返还,财产被征收、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快速核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预案编制与衔接形成体系化框架。市、区县总体应急预案由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组织编制。各地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地本系统应急预案体系。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区域性、流域性应急预案纳入专项或者部门应急预案管理。
同时,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