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正恪
近日,媒体披露的一组数据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2025年,全国法院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和90.8%。这一司法实践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强化,更是对传统家庭观念中错误认知的有力纠偏。
“不适格父母”并非指偶尔管教不当或陪伴缺失的家长,而是指因实施虐待、忽视、暴力伤害、严重失职等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或致其陷入危困状态,经法院依法裁判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父母。
全国法院依法撤销的这997名监护人资格的“不适格父母”,有的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性侵等主动伤害行为;有的对未成年子女生而不养、长期遗弃、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处于生活无着、缺乏照料的危困状态;有的在离婚纠纷中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报复筹码,恶意抢夺、藏匿子女或无理阻挠对方探视,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有的教育缺位或反向引导,放任、纵容、诱导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污染源。
长久以来,传统观念在社会心理中根深蒂固,许多父母将子女视为私有财产,认为对其的控制甚至伤害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外界无权干涉。司法机关的这一系列举措清晰地表明: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监护权是法定责任而非特权,一旦父母越界成为“不适格”者,司法机关有权依据公权力进行干预。
虽然司法介入彰显了国家亲权理念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定决心,但最好的保护是让“家”永远是孩子的港湾,而不是需要逃离的地方。因此,除了事后惩戒外,我们更应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比如对新手父母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帮助其掌握沟通技巧,避免因“不会养”而变成“不适格”;比如为经济困难、存在心理问题的家庭提供补贴、心理咨询等支持,提升其监护能力;比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学校、社区、医院等机构联动,一旦发现孩子有身体伤痕、经常逃学等异常迹象,及时介入调查,避免伤害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