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司法服务指引 明晰劳动维权渠道
日期:06-17
本报讯近日,巴南区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制定发布《开展“法映新业”司法护航新业态行动的司法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司法服务指引》),系落实巴南区新就业形态纠纷处置工作要求的操作规范,旨在规范新就业形态相关纠纷化解全流程,破解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维权难、认定难、执行难”痛点。
据了解,《司法服务指引》共十章四十条,包括总则、常见纠纷类型、诉前风险防范、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引、多元纠纷化解指引、诉讼服务指引、执行申请指引、维权风险提示、服务渠道与联系方式、附则等十个部分。
其中,《司法服务指引》明确,“非诉在前、诉讼兜底”的分层解纷模式是新就业群体维权的最优选择。发生纠纷后,鼓励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优先通过巴南区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进行咨询、调解、仲裁、法律援助、诉讼等分类引导。该中心接收纠纷线索后,将及时联系区劳动仲裁委、区法院专办人员,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需求通过线上答疑调解或邀请线下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力争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履行。调解不成再无缝对接仲裁或诉讼,已提交的证据材料可同步对接后续程序,实现调解、司法确认、仲裁、诉讼全流程无缝衔接。
同时,《司法服务指引》中“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引”部分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制定“分类证据指引”。如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应重点举示以下证据:书面协议、工资条等劳动报酬支付凭证、考勤打卡记录、请休假审批记录、岗前培训记录、工作证、工作安排相关的微信与企业微信聊天记录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重点举示以下证据:书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资标准约定协议、工资条、电子支付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聊天与通话录音等欠薪沟通记录等。
此外,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伤害保障纠纷,应重点举示以下证据:认定工伤决定书、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票据、病历资料、医疗费用缴费票据等。
记者朱颂扬通讯员赵华华黄耀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