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发现31款App及SDK(软件工具开发包)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此类问题年年通报年年犯,不禁让人要问:我们的手机,到底是我们自己的,还是广告商的?
从此次通报内容看,有7款App存在信息窗口点击乱跳转的问题,用户无意间就完成了点击、下载甚至授权。这类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被通报后并未认真反思、积极整改,试图在风头过后“重新开张”。对于此类乱象,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大治理力度。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累计通报56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SDK),并对复查未整改到位的予以下架处理。
不过,标准的完善并不意味着治理效能的自动兑现,还需在三个层面持续发力。一是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加强对App和SDK的安全审核。二是提高违法成本,对屡教不改者加大处罚力度。三是赋予用户更便捷的防御工具,例如在手机操作系统增设“一键禁止非主动跳转”等功能。
技术应当服务于人,而不是将人异化为流量的工具,“我的手机完全由我做主”还有一段路要走。毕竟,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守得住手机里的清净,才算守得住自己的数字生活。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