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重庆亦凡矿产品有限公司股权代持协议公告
日期:06-12
本人马亚(身份证号码:500240198509040168),与马朝阳(身份证号码:512521196912256359)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本人名下重庆亦凡矿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355706774H)51%的股份,系为马朝阳代持,马朝阳为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权利人。
因马朝阳违反《股权代持协议》约定,本人已于2026年6月11日向其邮寄《解除股权代持协议通知书》,通知解除《股权代持协议》并终止代持关系。现以公告方式再次通知:
一、本人与马朝阳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已解除,代持关系已终止;
二、请马朝阳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配合办理以下事项:
(一)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重庆亦凡矿产品有限公司51%股份变更登记至马朝阳名下;
(二)督促重庆亦凡矿产品有限公司办理涤除本人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三、请重庆亦凡矿产品有限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首志亮)知悉上述事项,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公告人:马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