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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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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残疾人无力交罚金 公开听证依法免除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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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天平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近日,垫江县法院联合垫江县检察院,对一起特殊被执行人罚金免除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以“全程监督”把司法温度精准传递给困难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徐某某因参与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其与同案人员共同违法所得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某真诚悔罪,主动筹措资金,足额履行了共同违法所得部分,但因无力承担个人的5万元罚金,徐某某遂向法院提出了免除罚金的申请。

  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理,垫江县法院执行局邀请该院刑事审判庭与垫江县检察院检察四部参与,以联合公开听证形式核查徐某某的相关情况。

  听证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核实徐某某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收入来源、财产状况等材料,当场听取了各方意见。经查,徐某某未婚无子女,系二级肢体残疾,身患肾衰竭,无法正常工作,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济极度困难。

  核查发现,徐某某由于不能抗拒的身体残疾、患重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其情形符合刑法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相关规定。鉴于徐某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在案发后无转移财产行为,且已主动足额缴纳全部共同违法所得,垫江县法院依法裁定免除徐某某罚金缴纳义务。

  “从执行立案、财产核查,到被执行人提出申请、公开听证评议,将检察监督嵌入执行全流程,不留盲区、全程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正经得起检验。这是我院落实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生动缩影。”垫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开听证会,是该院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垫江县法院将持续推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化矛盾,切实提升执行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规范执行行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执行难题,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讯员蒋银浩刘洋记者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