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一部2023年10月3日被盗白色苹果手机一部,经核查财物所有人暂不明确,现依法予以公告。
认领条件:1.认领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提供能够证明财物权属的书面材料(如购物凭证、权属证书、报案记录等);3.委托他人认领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4.单位认领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涉案财物的所有人或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财物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我单位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财物按无主财物处理,统一上缴国库。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红岩派出所,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凌云路7号红岩派出所,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23-65500110。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红岩派出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