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孩子买不到半价票 检察监督打破身高门槛
日期:06-05
本报讯“高个子就不能享受未成年人观影半价了吗?”5月28日,璧山区检察院将检察开放日“搬”进了辖区某电影院,检察官通过提问的方式,带领在场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师生代表,走进一场实景普法课堂。
2025年秋季,在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小学生小陈向检察官吐露了困惑:“我和同学一起看电影,他半价,售票员看我个子高让我买全价票,可我还比他小半岁!”
璧山区检察院随即对辖区影院展开全覆盖调查,发现4家影院均存在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落实不到位问题:有的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优惠政策;有的将优惠群体限定在“身高1.3米以下”;有的强制要求出示学生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身高不能代替年龄成为优惠门槛,”承办检察官表示,“影院也不能规避法定义务。”
2025年10月15日,璧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与璧山区新闻出版局召开座谈会,达成推行“双轨惠民、双重屏障”保障模式的共识:保留“1.3米以下儿童免票”标准,增设“未满18周岁凭身份证或学生证享半价”规则。同时要求在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建立“常态巡查+群众监督”长效机制。
10月20日,该院向区新闻出版局制发磋商函,区新闻出版局迅速组织辖区影院进行整改;11月25日,区新闻出版局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整改已全部到位。
记者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