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送达
日期:06-03
唐传明,身份证号码:511221198010255577,住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平桥社区汉丰街327、329号联系电话:17723850188。现查明,你的渝FN2851于2025年11月08日12时03分在白鹤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2轴车,车货总质量21.72吨,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18.9吨)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为开154交执罚〔2025〕1469号。2026年02月03日通过中国邮政送达了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20251541469,但你拒收。本单位于2026年6月1日以公示的方式送达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本机关代为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自重庆法治报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