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日期:06-03
本报讯5月29日,潼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本次庭审由潼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建强担任审判长,潼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川出庭支持公诉,以“头雁领航+节点普法”的双重力度,拉开该院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序幕。
2025年11月5日,龙某在运输97.72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供述毒品系以4.8万元从被告人余某处购得。公安机关循线追踪,于同年11月27日将余某抓获归案。
庭审中,公诉人宋川紧扣指控事实逐项举证、释明法律适用,审判长龙建强有序把控庭审流程,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及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被告人余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坦言已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沉重代价。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明知是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贩卖,数量达97.72克,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以及认罪情节,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该案宣判后,潼南区法院同步将案情整理为全民禁毒宣传月典型案例素材,将在6月期间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巡回宣讲。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的“头雁实践”,也释放了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重拳严惩的强烈信号,为即将铺开的系列宣传活动提供了鲜活样本。下一步,潼南区法院将持续深化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以“司法威慑+源头预防”的双重举措,筑牢全民禁毒法治屏障,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唐孝忠